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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深圳离婚律师解答: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2/12/21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时,应该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但是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往往是很多纠纷产生的焦点,这里面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知识,不仅仅是怎么分的问题,哪些财产要分割,哪些财产不需要分割,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离婚,是否存在一方有明显过错等原因,这些都会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判断,具体来说,包括婚前财产、共同财产、过错方惩罚等方面,具体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离婚财产分割看似简单,实际上非常复杂,还有一些极端的例子,比如一方转移、隐匿、私自消费夫妻共同财产的,在财产分割时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所以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打财产分割案件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我们还是主张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离婚时出现纠纷很常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具体分析,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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