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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姻家事律师分析:父亲生前赠与他人的房产还能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2/12/09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房产是重要的财产之一,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笔重要的财富,所以生活中有更多的房地产纠纷。房产作为个人财产,不仅可以继承,还可以赠与,赠与的形式可以是口头赠与或书面赠与协议,这是一种财产转让。那么,如果财产给了别人,你还能继承财产吗?
赠与的财产已经过户或者公证的其他子女不能继承,但赠与人和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撤销赠与。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的,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那么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虽未转让,但已公证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确定赠与合同,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没有转让,但已经公证,赠与人不能回来。
2.赠与的房屋未过户
签订赠与合同后,双方既没有确认赠与,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可以把房子拿回来。
3.房屋性质特殊情况
如果赠与的房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的性质,即使房子还没有过户,赠与人也不享有回房的权利。
因此,如果房屋赠与已经完成,房地产转让或公证已经办理,则不能继承。如有异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房产继承纠纷在生活中很常见,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有问题及时与婚姻家事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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