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9445373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离婚律师分析:离婚诉讼房产怎么分割?
婚姻知识

离婚律师分析:离婚诉讼房产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2022/10/26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很多朋友在离婚的时候都因财产分割的问题而苦恼,其中房产分割就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之一。那么离婚诉讼房产分割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实践中,诉讼离婚房产分割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况,例如:

1、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子
  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子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房款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

4、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离婚在进行房产分割时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形,并且有时还会涉及到双方的父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如有疑问,建议及时与离婚律师当面交谈,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