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婚内借过很多钱,但是我不知情,也没花过,离婚后需要偿还这些债务吗?
发布时间:2022/05/06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除了要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还可能有一些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但是需不需要双方共同还债,需要分情况来看。
总的来说,您需要承担这笔债务的可能性较小。按照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您不知道这些债务,当然不可能签字,因此不符合这个条件。但是如果您在事后曾经追认过这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除此之外,如果债权人证明了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且债务符合当地一般的家庭日常生活标准,您可能也需要承担这笔债务,除非您能证明这笔债务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除此之外,如果债权人可以举证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您也需要承担这笔债务。当然,您偿还了债务后,如果您和对方对债务承担另有约定,您可以据此约定向对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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