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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如何在离婚时不让对方分得自己的婚前财产和婚姻期间产生的财产?

发布时间:2022/07/28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婚前如何筹谋让与配偶离婚时,让对方拿不到您的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是给您的具体分析。“属于我财产”应该指的是您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会予以分割的,属于您的还是属于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部分财产属于您和您配偶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您想离婚时让配偶拿不到夫妻共同财产,一是建议您跟配偶协议处理;二是如果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您可以搜集这些证据,有这些情形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属于您的婚前财产,您放心只要没有跟婚后财产发生混同,就不会分给配偶;夫妻共同财产尽量取证让其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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