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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后向姐姐借钱买房,妻子不知情,离婚时如何分割这笔借款?

发布时间:2022/07/25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生活中遇到资金紧张的情况是很正常的,所以有时候会迫于无奈向亲戚朋友借钱。假如婚后向姐姐借钱买房,但妻子不知情,离婚时如何分割这笔借款呢?

如能证明此款项属于借款,用于婚后生活,那么该笔借款有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

如果确认姐姐向弟弟转账的行为是借贷关系,且这笔资金用于购买婚后的住房,此笔资金的用途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那么可以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妻子不认可为共同债务的情况下,通常会衍生出另一诉讼案件。姐姐诉弟弟民间借贷纠纷来确定借款法律关系。但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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