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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后女方有权分割男方父母的遗产吗?

发布时间:2022/07/20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如果男方的父母去世,男方作为其父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其父母所留下的遗产,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女方是否有权分割的关键在于男方继承其父母遗产的时间节点。
如果男、女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后,男方作为继承人有依法继承被继承人,即继承其父母遗产的权利,若遗产已经进行实际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男方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
上述情况的前提均基于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才可以主张予以分割,如果男方的父母在遗嘱中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财产均归男方一人所有,与其配偶无关,那么男方所继承的遗产或者所受赠的财产均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解除婚姻关系后都无法请求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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