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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男方家在法院有关系,离婚会将孩子判给男方吗?

发布时间:2022/07/15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原则上不会。法院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审理案件应以现行法律为裁判依据,不论男方在法院有没有关系,法院都无法冲破法律底线,枉法裁判。
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诉讼中,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实际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妥善解决。如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判归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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