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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被家暴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发布时间:2022/04/21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婚姻生活本应该是美好幸福的,但是实际生活中却存在很多不幸的婚姻。例如家庭暴力。大家对于家暴都不陌生,实施家暴的人过于极端,给对方造成心理和身体上极大的伤害。在面对家暴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学会收集证据,保护自己。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家暴等行为造成另一方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能否向配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同的法院采用的裁判规则并不相同。

但是在北京地区,北京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受害方可以依《侵权责任法》向侵权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受害方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还可在离婚诉讼中依据《婚姻法》四十六条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受害方不选择离婚的话,那么只能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不能要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但是一切赔偿的前提是,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受伤的照片、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证明等,需要上述证据相互佐证,形成证据链才能证明对方的家暴行为,法院会根据证据的完整程度、受伤的严重程度等判定对方赔偿的数额,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是医药费和营养费等具体的开支,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一般是5000元到5万元不等。

家暴是一件可怕且无止境的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就不止一次。被家暴者可能处于各种担心、焦虑的心理,或者估计到孩子不愿离婚。但这样只能将错误延续下去,尽早摆脱困境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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