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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长期被家暴但不想离婚,能不能要求对方给与赔偿?

发布时间:2022/06/20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在当今社会,家暴是一个被广泛关注的话题。实际生活中,很多女性在婚姻生活中都遭遇过家暴,当然也不排除男方被女方家暴的情形,但通常情况下,女性无论在身体上还是力气上都会处于劣势,所以女性作为受害者的情况相对较多。

案例:男方经常家暴我,我不想离婚,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遭遇家暴,在婚内无法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能不能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存在争议。

肯定说,如北京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数额一般是医药费和营养费等支出;否定说则认为婚内无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共同财产制,婚内赔偿不过是钱从左口袋拿到了右口袋,在夫妻财产未分割的前提下,这样的赔偿没有实质意义。

但是,建议您在遭遇家暴时要及时固定证据,例如: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尽可能的让警察或医生注明该事件是由家暴引起的。若对方持续家暴,您可以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书”一类的婚内协议,除了约定财产分割外,要注明该协议是因家暴而签订,以备日后作为损害赔偿的基础证据。

婚姻中出现家暴是非常可怕的,对受害人的心理和身体都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在婚姻生活中,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必要的时候寻求他人的帮助,建议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及时咨询离婚律师,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合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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