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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双方没有离婚,女方和他人同居是不是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2/06/1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要看女方是否与对方同居期间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是简单的同居行为进行判断。

 我国刑法对于重婚罪的构成是有严格的限定的,《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能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

(3)与配偶和他人均没有登记结婚的,但是与配偶和他人先后存在事实婚姻关系;

4)明知对方存在上述情况,仍与对方登记结婚或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最后,要特别注意区分重婚与同居行为的界限。同居既可以是双方有配偶的人或一方有配偶与另一方无配偶同居,也可以是双方都无配偶的人同居。当一方是有配偶时,同居事实上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200112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对此的解释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此,如果长期与他人的婚外性行为,不以夫妻名义,属于同居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成立事实婚姻的,可构成重婚罪。

综上,女方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看女方再于对方同居期间是否形成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如果他们仅仅是同居行为,则不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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