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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女方行踪吗?

发布时间:2022/06/1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不会,法院没有调查女方行踪的权利和义务。

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无法协议离婚,可以提供以下2种方式离婚: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零七十九第五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对被宣告失踪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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