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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丢了,能不能在民政局调出来?

发布时间:2022/06/15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夫妻以协商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需要拟定离婚协议书,其中包含经过双方沟通而形成的对于财产分割、债务、子女抚养等各方面事宜的处理办法。在凭借这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以后,对于双方否具有约束作用。实际生活中,有的人离婚后会将离婚协议丢失,这时该怎么办呢?
  离婚协议丢失,必须要到离婚的民政局调取。 离婚协议书本身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另一份存档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当事人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由当事人持身份证,离婚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复印存档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档案管理章。该复印件一样可以作为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使用。如离婚证丢了,可以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办理离婚证的民政局补办一个, 同时要求民政局将离婚档案中的离婚协议书给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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