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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父母房产没办理继承,超过20年还能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2/06/09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遗产继承是生活中许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通常,遗产继承是发生在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但是有些家庭的继承人之间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会发生纠纷,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请求权利的时间限制,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那么父母遗留的房产超20年时效还能继承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遗产未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的批复》中明确规定:继承人未放弃继承且遗产未分割,继承人要求分割遗产的案件,应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
  以上就是法律中关于遗产继承时效性问题的相关规定,每个人具体情况不同个,建议大家在遇到疑问的时候及时咨询遗产继承律师,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提供更加确切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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