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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在一起多年后未领结婚证,想分开的时候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6/0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大家都知道,男女双方在结婚的时候需要按照程序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夫妻”,他们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却在以夫妻的名义生活。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分开,该怎么做呢?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应参照如下标准。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离婚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综上, 1994年2月1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的关系被确定为事实婚姻,解除事实婚姻适用解除一般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因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无法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登记,只能选择诉讼离婚;1994年2月1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只是同居关系,如不想要继续一起生活,只要分开即可,关于孩子和财产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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