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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深圳继承律师:夫妻财产继承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发布时间:2022/10/27 作者:家理律师事务所

巨富的继承问题,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知识。在现实社会中社会制度所确认的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结合称之为婚姻,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财产是婚姻家庭中主要内容之一,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婚姻家庭中财产的继承是以男女平等为基本原则的。不论男性公民还是女性公民都有以遗嘱的形式对本人死后的遗产加以处分的权力。今天,深圳继承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夫妻财产继承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深圳继承律师:夫妻财产继承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一、继承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只有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大妻,才能享有配偶继承权

如果男女双方系同居、重婚,则其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具有配偶身份,不享有配偶继承权。另外,对子女有遗产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是较近的旁系血亲,相互之间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相互之问享有继承权的兄弟姐妹包括:亲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深圳继承律师:夫妻财产继承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二、要遵守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同时参加继承,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参加继承。继承顺序在前的法定继承人有优先参加继承的权利,只有在没有前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时,才由后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根据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三、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之间也可以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精神,自愿协商遗产的继承份额。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不均分遗产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以上就是深圳继承律师‍为大家总结的关于夫妻财产继承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希望可以更好地帮助大家解决财产继承纠纷难题,维持家庭长久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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