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我国离婚率比较高的一个城市,而且深圳的法律普及程度较高,所有很多人就会用过诉讼来进行离婚。诉讼应该需要仔细的了解清楚离婚诉讼的相关流程。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深圳离婚诉讼纠纷的基本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深圳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之后就开始审理流程。完成以上流程法院判离了之后,就可以合法离婚了。
综上所述,深圳市民想离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就需要走深圳离婚诉讼纠纷的流程了。当事人准备好材料后向深圳区县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出庭时间。在正式审理之前,法院先进行调解,能够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最好,不然的话就进入审理判决程序。